秦岭热线新媒体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秦岭热线的宗旨
在新常态下,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场,促进“官方和民间”舆论场进一步融合,共识度进一步增强,达到
互联网络空间理性、自律、净化、分享的清朗效果。秦岭热线以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传播正能量为基础,以综合传播地方新闻资讯、民俗风情、地域文化为主旨,以服务当地经济社
会发展,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为目的,着力增强在移动互联终端市场份额,实现相互交流、联动、合作,资源互享、共同发展。“秦岭热线”致力于加强各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交流互动,实现各新媒体成员之间有效联动、聚合传播,畅通新媒体间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的机制和渠道,整体提升各成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共同促进新媒体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 秦岭热线的发起
“秦岭热线”联合有影响力的 6 万多家央级、省级、地级、市级、县级等主流媒体为基础,共同成立。秦岭热线成员享有地位平等、独立,入退自由的权利。
第三条 秦岭热线的理念
团结协作,平等互助,加强交流,实现共赢。
第四条 秦岭热线价值观
诚信为本,勇于担当,深度合作,注重实效。
第二章 秦岭热线成员
第五条 秦岭热线工作站——华媒联盟加盟条件
在当地或行业内拥有一定影响力和人脉资源的媒体、自媒体、新闻学爱好者,原则上各省县市暂限定一家。
第六条 秦岭热线工作站——华媒联盟加盟方式
认同秦岭热线发展理念、价值观,自觉履行秦岭热线规章制度。
荐举方式提出申请,经秦岭热线总编室审核通过即可加入。
第七条 加盟华媒联盟工作站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加盟华媒联盟工作站成员拥有以下的权利:
A、对秦岭热线的组织和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B、享有秦岭热线组织发起、策划执行的各类议题、采风、商广活动优先参与权利。
C、可在规章制度范围内合法运用秦岭热线的公共资源并开通“华媒联盟全球融媒体发稿平台”后台。
2、加盟华媒联盟成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A、 遵守秦岭热线的协议和章程,执行秦岭热线的决议,承担和完成秦岭热线委托的任务,积极参与秦岭热线开展的各项活动。
B、 秦岭热线会议及相关活动由各省市级工作站每年轮流承办,费用采用赞助、AA、自筹或酌情收取成本费相结合。其他秦岭热线
成员可自愿申请承办会议和其他活动,得到会议委托承办权的成员要主动承担任务、积极配合会议的召开。
C、 加盟华媒联盟工作站全体成员有义务向秦岭热线总部提供新闻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网络资讯等方面的援助以及遵守
秦岭热线的宣传对接任务。
D、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网络宣传相关规则。秦岭热线工作证只做宣发业务,宣发活动对接工作身份证明。严禁秦岭热线成员以秦岭热线的名义从事与之无关的业务,严禁秦岭热线成员以秦岭热线的名义进行新闻采访,严禁秦岭热线成员以秦岭热线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严禁秦岭热线成员以秦岭热线的名义进行维权事件的采访报道,以上严禁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秦岭热线均不承担。
E、保守秦岭热线相关营销秘密,维护秦岭热线荣誉、美誉、尊严和一切合法权益。
第八条 秦岭热线会员、通讯员、采编加入条件
1、县(区)级主流媒体单位或自媒体个人,经自愿申请,符合条件可加入秦岭热线。
2、秦岭热线成员要遵守秦岭热线的宣接义务。
3、秦岭热线成员有权力参加秦岭热线会议和秦岭热线的宣传、
培训和经营等合作。
4、业绩优秀的成员可经推荐和秦岭热线会议表决程序成为秦岭热线总部专职成员。
第三章 秦岭热线的组织机构
第九条 总编联合会议
秦岭热线设立的总编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由秦岭热线单位的所有总编或由总编指定的全权代表组成。会议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联合会议具有对秦岭热线章程、秦岭热线公约及秦岭热线工作计划的审议决定权,以及成员准入和非秦岭热线成员取得采编、通讯员资格的准入审批权。
第十条 申办“秦岭热线”会议和活动的条件:
1、当地区域影响力大,经过认证,一年内未被相关部门处罚过,且已成立秦岭热线当地工作站;
2、有意愿,有能力,承办秦岭热线会议;
3、有意愿,有能力,组织秦岭热线成员开展专业领域技术的推
广和共享;
4、积极参与、支持、策划秦岭热线的活动。
第四章 秦岭热线的运作机制
第十一条 秦岭热线为民间联合体,统一向媒体推介宣传联盟及工作站,统一维护秦岭热线整体、各工作站、各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秦岭热线的章程、协议和年度内活动计划由秦岭热线总编会议商定。
申办工作站在休会期间负责落实、协调和监督的工作。
秦岭热线成员有权随时提交新的建议和其它反馈信息,由秦岭热线总部办公室集中收集整理后转交给总编办公室研究决定。总编室将向大会提交秦岭热线年度内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的提议,秦岭热线总编会议将对提议进行民主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提议将成为秦岭热线的正式工作方案。
第十三条 成员相互之间进行的秦岭热线工作方案以外的活动、合作,应符合秦岭热线章程的要求,同时需要得到秦岭热线总编会议的许可。
第五章 秦岭热线的主要活动内容
第十四条 秦岭热线会议
1、秦岭热线总编会议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由申办工作站承办。
总编会议对秦岭热线章程及公约进行修改;研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进行成员加盟审批、确定秦岭热线组织结构等工作。
2 、秦岭热线每年举办一次主旨论坛,研讨交流新媒体发展趋势、新技术推广等。各工作站可申请组织举办。
第十五条 宣传与合作
1、秦岭热线成员统一使用“秦岭热线工作证”、宣传语,工牌、
工作马甲等。秦岭热线成员必须统一链接互推、宣传、合作。
2、稿件版权保护。秦岭热线成员之间,可以根据内容需要、地
域覆盖传播等,互转、互推、互用、改编成员稿件。非秦岭热线成员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使用秦岭热线成员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作品。
3、利用《秦岭热线》媒体优势,秦岭热线通讯员经申请可以升级为特约采编、特约摄影等,在秦岭热线总部的指导下开展系列工
作。
第十六条 交流访学与联合培训
秦岭热线成员之间在推广宣传、技术开发、业务突破和交流培训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交流、学习、研讨、考察等活动,也可以联合邀请有关专家和权威人士举办活动。
第十七条 建立经营策划活动的联营联动机制
1、秦岭热线倡议建立成员之间的广告宣传联动机制。
2、各成员在向客户推荐自身广告宣传时,同时推荐整个秦岭热线所有工作站以及个人的广告宣传,形成全面互动,同时投放。
3、实行对等双赢广告宣传链接,在自身的账号中为其他秦岭热线成员的广告客户提供广告宣传位。秦岭热线成员之间可以相互协商开展如互换广告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广告宣传合作。
4、在自愿协商、互利互惠的前提下,秦岭热线成员可以在其他增值业务开发、推广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5、秦岭热线成员必须保证,让其他成员进行宣传的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因此广告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提供广告的成员负责。
第六章 前景规划
第十八条 秦岭热线计划逐步吸收各地的拥有一定影响力的央级媒体大号、省级媒体大号加入,策划实施系列商广活动,强强联合,实现产品变现,最终形成强大的“新媒体联盟”。
第七章 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 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友好合作,秦岭热线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退出秦岭热线并交回秦岭热线工作证、专属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
第二十条 对违反秦岭热线章程、损害秦岭热线利益的成员,秦岭热线总编会议有权取消该成员的秦岭热线工作证资格。未熟知“秦岭热线规章制度”的成员不得申领秦岭热线工作证;未签定“承诺书”的成员不得申领秦岭热线工作证;未按要求参加年检的工作证到期自动作废。在秦岭热线会议休会期间,执行权由秦岭热线总编代理。
第二十一条 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生效实施,解释权归秦岭热线总编。
秦岭热线总部
二 0 二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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